標(biāo)簽: 買房7年,原戶口,未遷出 法院,原房主,賠10萬 買房7年,,原房主和家人的戶口還一直留在房子里未能遷出,,武先生無奈將64歲的原房主王先生告上法院,索要違約金,。 http://jun1788.com/news/17309.html 2020-07-01 1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