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傳有小廣告張貼“代替坐牢”
這幾天,,部分南寧人的朋友圈里出現了一條秒變“百萬富翁”的所謂捷徑,,它沒有學歷要求,也不要工作經驗,,不過,,您得舍棄15個月的人身自由。這事它靠譜嗎,?
這張在南寧部分聊天群和微信朋友圈內流傳的圖片,,揭開了秒變“百萬富翁”的秘密。其中的文字提到:急招一名男性,,代替坐牢,,1年3個月,待遇120萬人民幣,,入獄前一次性付清,。有網友調侃說,心動了,,但我只是一個小萌妹,。更多的人覺得,其中另有玄機,。
市民 黃小姐:“我覺得可信度不高,,它可能是以此作為一個噱頭,來達到其它犯罪的目的,,比如騙錢,,讓你提供押金之類的?!?
市民 覃小姐:“有可能就是惡搞出來的,,或者是等聯(lián)系這個電話的時候,它會吸取你的花費呀,?!?
在網上,以“代替坐牢”為關鍵詞,能搜到不少信息,,其中配文的內容大同小異,,僅待遇金額和聯(lián)系號碼略有出入。
這幾天在南寧熱傳的圖片中,,聯(lián)系人的手機號碼歸屬地為廣東湛江,,在某手機管家軟件上,它被多人標記為詐騙電話,,記者試圖跟對方聯(lián)系,,卻沒有成功。
律師:代替坐牢是犯罪行為
律師提醒,,國內對犯罪行為調查有著非常嚴格的法定程序,,層層審查之后,“代人坐牢”根本不具備可操作空間,。如果真有人想鉆空子,,結果自然會被嚴厲追責。相關消息涉及詐騙的,,同樣法網難逃,。
律師 雷水娟:“替人坐牢的行為,它涉嫌包庇,,屬于一個犯罪行為,。那么根據《刑法》第310條的規(guī)定,可以對包庇者處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、拘役或者管制,;情節(jié)嚴重的,可以處3年以上,,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。”
此前在江西,、貴州等地,,也有人因為好玩,篡改類似文案,,發(fā)布在網絡上博取關注,結果統(tǒng)統(tǒng)被追責,。
律師 雷水娟:“他就可能涉嫌了造謠,、擾亂社會公共秩序,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25條的規(guī)定,,公安機關是可以對這個行為人,,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這個拘留,同時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?!?
律師還提醒,,您的電話號碼如被盜用于散布虛假消息,可以以名譽權,、隱私權遭侵犯為由,,要求發(fā)布者公告澄清、致歉,、賠償,。通常情況下,您無須為此承擔相關法律責任,。但最好也要及時報案,,以免事件造成重大影響進而被追責。最后也請大伙牢記,,天降的餡餅,,往往只是陷阱。
(編輯:鳴嫡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