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一名網友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照片被人發(fā)布在某網絡祭祀平臺的墓碑上,,“人還活著,,卻被放在網絡祭祀平臺上祭拜”。有網友認為,,網絡祭奠平臺沒有盡到對被祭奠者信息的審核職責,,屬于平臺失職。也有網友認為,,網絡祭祀平臺本就是為了隨時可以追思逝去的親朋,,這種活人被祭祀的情況屬于用戶的個人行為,與網站關系不大,。
好好活著的人,,卻被人在網絡平臺上建立的紀念館中“祭奠”,真是咄咄怪事,!更離譜的是,,這樣的荒唐事竟然一再發(fā)生。去年,,福建廈門女生璐璐從好友處得知,,某網絡祭祀平臺設有自己的紀念館,包括靈堂,、詳細個人信息和照片,,6年來訪問量達4.3萬余人次?!叭诉€活著卻被人網絡祭奠4.3萬次”一度引爆輿情,。
“互聯(lián)網+”時代,網絡祭掃應運而生,,不僅可以提供便利,,還推動了祭祀方式走向綠色和文明。令人遺憾的是,,在網絡平臺實際運營過程中,,由于監(jiān)管不嚴,、利益驅使,導致亂象叢生,。上述兩起事件,,就暴露了網絡祭掃所存在的嚴重疏漏。
此次被曝光的“天堂念”App,,也基本不用審核就可以建館,,如此松散的管理,無疑給“惡作劇”者提供了可操作空間,。該公司工作人員稱,,當事人如果發(fā)現(xiàn)了有不實信息被上傳的情況,可以通過后臺留言,、添加工作人員微信或打電話的方式聯(lián)系平臺進行刪除處理,,“網站作為祭祀平臺,是很嚴肅的,,一般都是在上面去祭奠逝去的親人,,沒什么人惡搞”。網站如此輕描淡寫的回應,,讓那些無辜被“祭奠”的人作何感想,?他們因“惡作劇”所受的傷害難道就可以一筆勾銷嗎?
網絡平臺并非法外之地,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相關規(guī)定:網絡用戶,、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,。去年廈門女生璐璐就自己被祭奠提起訴訟,,法院經審理認定,被告網絡祭奠平臺未嚴格審查被紀念者小璐的信息,、未嚴格落實注冊用戶實名認證,,導致實際侵權人認定難,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,。
網絡祭祀平臺固然難辭其咎,,惡意祭祀的侵權人更應被繩之以法。法律專家認為,,把活人信息發(fā)布到網絡上供人公開“祭奠”,,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虛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構成“誹謗”;如果還通過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來公開羞辱被害人,,詆毀被害人的人格,,還具有“侮辱”的性質。如果轉發(fā),、點擊超過5000次,,給被害人帶來經濟損失,、精神損害等不良后果的嚴重情節(jié),最終有構成“侮辱罪”和“誹謗罪”想象競合,,繼而從一重罪認定的刑事風險。
一再發(fā)生的活人被“祭奠”奇葩事,,警示網絡祭祀平臺發(fā)布信息前,,應當至少要審查死亡證明、祭祀人和被祭祀人的關系等相關信息,,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平臺對他人人格權益進行侵害,。與之同時,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平臺的監(jiān)管,,規(guī)范平臺運營,,對于沒有履行審核義務的平臺予以嚴肅處罰。
活人被“祭奠”,,已不只是惡搞,,而是一種另類“網暴”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民事權益被他人利用網絡服務進行侵害時,,應當及時留存證據(jù)并將相關訴求及初步證據(jù)反饋給網絡平臺的經營者,,防止自身合法權益繼續(xù)被侵害,并進一步追究作惡者的責任,。惟有依法懲治那些搞惡意“祭祀”的侵權人,,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,才能切實防患于未然,。
(編輯:鳴嫡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