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擬禁止中小學設置校園商超

  來源:新華網(wǎng)鄭天虹 楊淑馨2024-12-23
打印本文
核心提示:新華社廣州12月19日電(記者鄭天虹、楊淑馨)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日前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校園商超規(guī)范管理指導意見(試行)》,,提出中小學,、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,已

新華社廣州12月19日電(記者鄭天虹,、楊淑馨)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日前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校園商超規(guī)范管理指導意見(試行)》,,提出中小學、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,,已經設置的,,要逐步退出。寄宿制中小學可根據(jù)學校實際需求,征求家委會和學生代表意見后,,經學校領導班子,、校代會或教代會等方式集體討論后決定。

指導意見指出,,校園商超必須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資質方可營業(yè),,堅決杜絕無證經營。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,,應當依法備案,。校園商超中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(yè)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,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,。

關于校園商超的售賣清單,,指導意見也作出相關規(guī)定。校園商超禁止售賣“三無產品”,、管制用品,;不得售賣假冒偽劣商品、過期變質商品,;不得超許可范圍加工烤腸,、冷飲,、奶茶,、豆?jié){等食品。

此外,,嚴禁采購,、貯存和銷售包裝或標簽具有色情、暴力,、不良誘導形式或內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,;避免售賣高鹽、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,;不得對含糖飲料,、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等。

為防止過高收費,,指導意見規(guī)定校園商超一律實行明碼標價,,一貨一簽。同時,,鼓勵學校與商超承包商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規(guī)范商品售賣價格水平,。

指導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3年,。

(編輯:映雪)


廣東擬禁止中小學設置校園商超

 

免責聲明:

1,、本網(wǎng)內容凡注明"來源:315記者攝影家網(wǎng)"的所有文字,、圖片和音視頻資料,版權均屬315記者攝影家網(wǎng)所有,,轉載,、下載須通知本網(wǎng)授權,不得商用,,在轉載時必須注明"稿件來源:315記者攝影家網(wǎng)",,違者本網(wǎng)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2,、本文系本網(wǎng)編輯轉載,,轉載出于研究學習之目的,為北京正念正心國學文化研究院藝術學研究,、宗教學研究,、教育學研究、文學研究,、新聞學與傳播學研究,、考古學研究的研究員研究學習,并不代表本網(wǎng)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。
3,、如涉及作品、圖片等內容,、版權和其它問題,,請作者看到后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(lián)系刪除。